其他
“任性”车主改装爱车被查,几个月后……
“我以为交警查了一次,就不会再查我了,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发现了。”
高明一车主驾驶自己第二次“改造”完的爱车上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又“栽”了……
刘某曾在今年5月份因涉嫌非法改装车辆被交警部门查获,但其将车辆恢复原貌后,仅过了几个月,再次将车辆进行非法改装。
经检查发现,该车的排气管、尾翼等均进行了非法改装。
无独有偶
交警在文明路执勤时
发现一辆
涉嫌非法改装的红色小车
经检查,该车的前铲
进行了非法改装
还私自加装了侧裙
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
该车主并非第一次
因非法改装车辆被查获
交警部门
对上述案例中的车主
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
同时,依法对他们的
违法行为作出处罚
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
为了让爱车更靓丽、酷炫一些车主会对车辆进行改装但要注意改装不能“任性”切记要合法合规!
▶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4号)第十六条,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:(一)改变车身颜色的;(二)更换发动机的;(三)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;(四)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;(五)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;(六)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、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。
💡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。
▶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4号)第二十二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,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,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:(一)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;(二)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;(三)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、水箱、工具箱、备胎架等。
💡属于第一款第二项、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,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。
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
可拨打110进行举报共同抵制非法改装行为🙅🏻往期推荐
审核 | 杨剑锋、黄昕佩
素材来源 | 高明分局
点分享
点点赞
点在看